全国服务热线 18811341092

认缴资金能一直不交吗?

发布:2024-07-19 08:53,更新:2024-11-07 09:00

认缴资金不能一直不交,应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。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(即公司注册资本)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。公司股东(发起人)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,并记载于公司章程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75号新华未来城C座5层516
  • 邮编:100010
  • 电话:18811341092
  • 经理:厚经理
  • 手机:18811341092
  • 微信:18811341092